30年來,桃山花園的村幹部利用自己的權力,把村裏的土地全部賣掉,把錢占為己有,賬目從來沒有公開過。據說十年前,花園村成立了農民資金協會,金額1000多萬。不到半年,這筆資金就會消失。村黨員每年打著參加新農村建設的旗號出去旅遊,回來後卻壹次次賣地,把錢裝進自己的口袋。真的是無拘無束。現在每個村幹部都有壹個多億的資產,有幾個樓層很高的店面,但是農民連溫飽都解決不了。為什麽?我們花園村幹部幹了二三十年,從來沒有連任過,村裏農民也從來沒有選舉權。他們幾十年來都是自選幹部,農民永遠失去了作為公民的選舉權。這公平嗎?這是何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