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以長租的方式,按逐月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後,將車輛所有權過戶給客戶。
所謂的以租代售方式就是將空置的商品房進行出租,並與租房者簽訂壹個合同,在合同期內買所租的房,開發商即以租房時的價格賣給租房者,而租房者在租房期內所交的房租,可以抵沖部分購房款,待租房者付清所有房款後,便獲得該房的全部房產權;如果租房者在合同期限內不購房,則作退租處理,先期交納的租金可以作為房產開發商收取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