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含)日期後的北京市租賃住宅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準。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和* * *承租者應當與產權單位簽訂租賃合同,並在北京市住房保障信息平臺備案。投宿親友,未按規定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不能按租賃住所計分。
內容來自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趙秀池教授,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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