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龍仙鎮建設壹路382號
第二,手續費
免費
三、搬運地點
廣東省韶關市翁源縣龍仙鎮建設壹路382號
第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來源:廣東網上服務大廳(/)
動詞 (verb的縮寫)搬運材料
出版日期和到期日的照片。
村集體、鎮(街道)國土所、鎮(街道)政府分別出具審核意見。
如實填寫
自己
由規劃署提供
宗地邊界的點坐標和宗地圖
戶口本第壹頁和申請人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