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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廉租房申請條件

可以的。

具體沒有規定什麽時候不可以申請,天津限價房具體規定如下,滿足條件可申請。

天津限價房申請條件

(壹)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範圍內非農業戶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3萬元;

(三)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的1.5倍計算。

根據天津市住建局的相關規定,申請天津市限價房的條件如下:

1、戶籍條件: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範圍內非農業戶籍(包括因就業落戶的單位城鎮戶籍集體戶口,不包括因上學、服兵役在津落戶的集體戶口);具有寶坻區、武清區、薊縣、寧河區、靜海區非農業戶籍人員,申請時在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工作並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2、收入條件: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4.5萬元,2人家庭及單人申請,上年人均收入低於6.75萬元。

3、財產條件:家庭人口為2人及以下的,人均財產低於13萬元(含);家庭人口為3人的,人均財產低於11萬元(含);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上的,人均財產低於10萬元(含)。

4、住房條件: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單人申請須名下無私產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5、其它申請要求:

(1)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可單人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補貼後,可以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限價商品住房,但須在限價商品住房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2個月內,退出承租的公***租賃住房。

(4)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已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或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5)申請人離異的,離異滿1年後方可申請限價商品住房。離異時間以法院相關判決文書或離婚證註明的離異日期為準。

法律依據

《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非農業戶籍3年以上且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具體收入線標準由市國土房管局定期向社會發布);家庭無私產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申請人家庭成員按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確定。

市國土房管局根據限價商品住房供應情況、本市居民住房現狀和收入情況,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適時調整限價商品住房購買對象範圍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