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審核流程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應當到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進行登記,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點初審機構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合格的,將材料提交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審核,不合格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3.市公租房管理局將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在網上公示,發放《入學資格確認書》。
4、經公示無異議後,進入輪候階段,實施配租。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壹)擅自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或者變更用途的;(二)改變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三)擅自毀壞或者裝修已出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和(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