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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租房是免租金嗎?

疫情期間出租房屋可以免租,但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申請免租,並說明理由,提供相關證明。只有在承租人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情況下,才可以免除租金。具體情況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處理。

1.疫情期間租住的房子是免租金的嗎?

疫情期間可以減免房租,需要具體分析:

第壹,如果疫情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比如臨街經營的商鋪,政府要求其不得開門營業,租戶可以據此主張減租、免租。

第二,如果疫情期間房屋可以使用,但由於疫情導致收入大幅受損,可以根據公平原則適當降低租金。

第三,如果租戶因為疫情防控要求還在隔離居住,減免租金的想法壹般不能成立。

二。疫情引發違約的違約金認定

《民法典》(2021 1起實施)第590條第壹款規定,當事人遲延履行後有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因此,只有在疫情期間發生違約的情況下,法院才能結合疫情的影響和防控措施以及當事人主張免除責任的理由,綜合考慮是否適用不可抗力條款。至於爆發前租客違約,房東可以向對方索賠違約金。

疫情期間,為了有效防控,很多地方采取了交通管制等措施,很多法院還關閉了現場立案和服務大廳,客觀上給當事人立案造成了壹些障礙。但根據《民法》第壹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個月後,訴訟時效期間屆滿。與此同時,各地法院也開通了微信立案、郵寄等多種方式,確保當事人權利得到保障。因此,想要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要掌握和計算好相關案件的訴訟時效,或者通過網絡、郵件等方式立案,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及時行使。

疫情期間,承租人因無法開展正常工作和生產經營而無力承擔租金的,應當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合理協商確定。如果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那麽租金是不能免除的,相關情況屬於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