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簡易程序起訴租房需要在三個月內解決;普通程序的申請需要在六個月內解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如需延長,應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