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分別復印,二代身份證如打印在同壹頁上);
(二)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根據單位性質在以下七項中選擇壹項,請先到審批機關進行年檢):
1.工商局註冊: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均可)。
2、政府機構:批準成立文件或最終方案或機構改革方案。
3.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登記管理機關核發)
4.社會團體: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政局頒發)
5.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民政局頒發)
6.工會:工會法人資格證書(由總工會頒發)
7.其他機構:法律法規認可的批準文件。
(三)分支機構需要另附上級或主管部門的代碼證復印件。
(4)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見附件,雙面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申請表右下角信息公開簽字處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鮮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