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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加強新農村文化建設有什麽意見和建議?

近年來,我市新農村文化建設雖然發展迅速,取得了壹定成績,但與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農民對科學文化的需求相比,仍有相當大的差距。主要表現為:

1,基礎設施嚴重滯後。壹是縣(市、區)文化館、圖書館不健全。東昌府區和臨清市,陽谷縣沒有圖書館,莘縣沒有文化館,東阿縣既沒有文化館也沒有圖書館。有的縣雖然有圖書館,但是十幾年了,壹本書都沒進過。東昌府區文體局、文化館靠出租房辦公;文物管理所仍處於無電、無水、無基本辦公設施的“三無”狀態,不具備基本辦公條件,導致該區數百件文物不得不上繳市文物部門。二是鄉鎮文化站名存實亡。全市80%的鄉鎮文化站沒有專職人員,沒有獨立的辦公設施和文化活動場所。比如東昌府區1 8個鄉鎮辦事處,有近壹半的文化站沒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有的鄉鎮辦事處長期沒有文化站。第三,村級壹般沒有文化大院。過去曾經發揮過積極作用的鄉村俱樂部、青年之家等場所,隨著時代的變遷,有的已經大打折扣,有的則因年久失修而破敗不堪。

2.文化從業人員素質結構不合理。壹是缺乏高學歷、高職稱的幹部;二是從業人員普遍年齡偏大,沒有形成梯形結構;三是專職文化幹部兼職過多,精力和時間太少,無法有效投入文化工作。如東昌府區文化站僅有17名文化站長,其中35歲以下4人,占23.5%;35歲至45歲兩人,占11.7%;11超過45,占比65%。文化站長中,本科(第二學歷)1人,占6%;專科生2名(第二學歷),占11.7%;中專及以下學歷14人,占82%。17人中,只有1畢業於正規藝術院校(第壹學歷為中專,專業為聲樂)。

造成上述情況的主要原因如下:

1.領導不夠重視。領導重視不重視文化事業建設,絕不是錢的問題,首先是思想問題。政府有責任以經濟發展為中心,促進經濟、社會和文化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但在壹些地方,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理念被片面理解,忽視了群眾的文化需求,農村文化工作處於邊緣化地位。這主要體現在各級基層政府的績效考核中,文化建設的崗位目標責任制不納入考核。雖然有壹部分納入考核,但比重太小,文化工作質量對整個考核不重要,使基層政府重視程度不夠,導致鄉鎮領導對文化工作重視程度不高。經濟欠發達的鄉鎮政府,自身財力有限,缺乏文化自覺。雖然各級政府要求加大對文化的投入,但基層政府為追求短期政績,重經濟發展輕文化建設的現象依然普遍。重經濟輕文化的政績考核體系,成為影響人們文化生活的制度性障礙。僅僅依靠基層領導對文化工作的正確認識,而不提高文化工作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從根本上實現和保障農民的基本文化權益是不現實的。

2.文化事業投入不足。縣鄉兩級投入嚴重不足。在壹些鄉鎮,“發展先進文化,加強文化建設”只是“寫在紙上,念在嘴上,貼在墻上,印在書上”,實際投入很少。基層群眾文化工作往往面臨壹個困境:壹方面不折不扣地完成上面布置的任務,另壹方面對於必要的活動又無能為力,更談不上積極開展群眾文化工作。

3.人事管理系統不順暢。在現行管理體制下,文化站主要由鄉鎮辦事處管理,只能給什麽樣的人,用什麽樣的人。縣級文化主管部門無法統壹調配,文化工作者長期處於固定狀態,無法流動,很少更新,缺乏活力,不利於文化人才資源的整合。

4.基層文化站的功能被大大削弱。目前,許多文化站幹部不能集中精力從事文化工作的情況也很突出。各鄉鎮名義上都配備了文化站管理人員,但有的不在崗,有的身兼數職。文化站工作人員大多在鄉鎮從事中非文化站的業務,沒有時間從事文化工作。特別是近幾年鄉鎮機構改革後,很多鄉鎮文化站的組織管理職能相對弱化,文化站幹部不能很好地履行組織指導和文化輔導的職責,造成了“種別人的田,浪費自己的地”的尷尬局面。熟悉鄉鎮文化情況、有壹技之長的文化站幹部,本應在新農村文化建設中大顯身手。但鄉鎮領導對文化站建設的忽視,導致文化站對農村文化組織的輔導功能喪失,直接影響了當地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二、關於加強新農村文化建設的幾點建議

1.切實加強領導,加大考核獎勵力度,建立健全基層文化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基層文化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考核責任制。考核要從整體出發,按照“四位壹體”進行,文化工作在考核體系中的比重大概在L 4左右。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工作不力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加大投入,將基層文化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根據山東省文化廳[1997]8號《關於修訂印發〈山東省“社會文化先進縣”標準〉的通知》的規定,文化事業經費(不含基本建設投資)不低於上年財政收入的1%,或按當地人口人均1元,重大活動另行分配。因此,基層文化建設所需資金應納入地方各級財政預算,建立文化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切實提高政府投入的效益和效率,將重點文化建設項目、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活動、重點工作、文化設施維護經費和必要的日常辦公經費等所需資金積極納入財政總支出,不斷加大對文化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

3.加強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按照“政府主導、依托鄉鎮、重點村、面向農民”的工作原則,全面建設縣、鄉、村文化設施和場館,構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壹是建設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文化設施。二要建設基層文化站和文化綜合體。按照國家到2065438+2000年基本實現“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目標,統壹建設具有閱讀書報、廣播影視播放、信息提供、宣傳教育、文藝演出、科普教育、體育和青少年課外活動等綜合功能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在每個行政村建設壹個具有文化活動、讀書、享受文化資源、黨員遠程教育、農民科普、電影放映等功能的農村文化大院或社區文化活動中心。

4.不斷穩定和加強農村基層文化幹部隊伍建設。隨著農村文化事業的發展,今後文化工作將面臨更加艱巨的任務,僅靠壹個文化站、壹個文化站長的現狀難以適應形勢的發展。結合國外城市的建制,建議5萬人口以上的鄉鎮辦事處文化站長1人,壹般工作人員2人;人口不足5萬的鄉鎮辦事處,設文化站長1名,壹般工作人員1人。

5.在加大農村文化建設投入、改善農村文化設施、加強農村文化幹部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群眾文化活動。農村文化活動應當貼近群眾的生產生活,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在堅持“群眾自願”的基礎上,開展健康有益的地方特色文化活動,大力培育文明鄉風。建立、完善和大力宣傳廉潔守法、尊老愛幼、崇尚科學、健康向上的村規民約,全面提高農民素質,逐步破除農村存在的不良習俗和社會風氣,使健康向上的社會主義新文化占領農村陣地,滲透到千家萬戶,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文化全面協調發展。

在開展農村文化活動的過程中,要切實讓農民成為文化活動的主角,要善於調動蘊藏在民間的“鄉土藝術家”和文化積極分子的積極性,活動形式必須靈活多樣,為廣大農民所喜聞樂見。這不僅可以增強農村群眾文化活動的效果,還可以培育和豐富農村特色文化,激發農村文化活力。

6.繼續大力發展農村文化產業。聊城文化底蘊非常深厚,具有民俗特色的手工業歷史悠久。江北水城的建設和旅遊業的逐漸興起,為聊城文化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可以為旅遊市場提供豐富的文化旅遊產品。借助江北水城的知名度,可以將文化旅遊產品推向全國甚至全世界,讓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的發展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因此,要認真總結東昌府區葫蘆產業的發展經驗,積極培育文化產業新的增長點,大力發展特色文化產業。

九三學社聊城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