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養豬場的地址。
甲方租賃的養豬場位於地址(見附圖紅線),建築面積平方米,甲方保證養豬場與第三方無任何糾紛,甲方原有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