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分為換乘和非換乘,具體如下:換乘收費標準為3小時(含)以內3元/次,12小時以內6元/次,20小時以內10元/次;非轉移和轉移時段收費標準為每小時3元,12小時內每次10元,24小時內每次20元。換乘時段為城市軌道交通各站點首班車發車時間前半小時至末班車到達各站點時間後半小時。乘客需要使用暢通卡付費,進站乘坐軌道交通。
機動車停車服務費按小時收取,不足壹個收費單位的按壹個收費單位收取。停車時間不超過2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20分鐘從起止時間開始收取。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救災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免收停車服務費;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機動車減免政策的其他車輛,免征或者減征機動車停車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