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上牌
目前,電動汽車按照新國標的要求分為三類: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
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有綠色車牌。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只需攜帶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和車主身份證即可。
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上牌時不僅需要3C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車主身份證,還需要繳納強制保險。
2.三輪車牌照
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領取黃色車牌時,需要攜帶車輛合格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強制保險單和車主身份證。
3、摩托車牌照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如果拿到黃色車牌,需要去環保部門審核。應攜帶摩托車行駛證、車輛合格證、摩托車駕駛證、購車發票、購置稅憑證、交強險、車主身份證到就近的車管所辦理登記。
需要註意的是,機動車來歷憑證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時,不能辦理摩托車登記。
註意:
1.所有上路的車輛都需要上牌,這樣不僅方便管理,還能防止車輛丟失等問題。
2.要選擇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牌照安全有保障。
3.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駕照,但是電動摩托車、電動助力車、摩托車、三輪車都需要駕照。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登記,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但依法不屬於征收範圍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海關不予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於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對機動車進行檢驗,采集、核對機動車識別代碼拓印膠片或者電子數據,審查提交的證件、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稅務、保險等信息實現與相關部門或機構在線核查,申請人免於提交相關證明和憑證,車管所核對相關電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