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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廣告需要向城管交錢嗎?

妳需要向城管交費。他們依法行事。

第壹,城管是戶外廣告的主管部門,有監督管理權。

以深圳為例,根據《深圳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五條,城管部門是戶外廣告設置的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置導則和專項規劃,負責全市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

第二,戶外廣告是有期限的,過了期限還需要再付費。

《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詳細規定,在非公共用地上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批準期限為:

(壹)墻面廣告2年。

(二)電子顯示屏廣告、專欄廣告為3年。

(三)其他類型廣告為5年。

擴展數據:

這裏以深圳為例。詳情請向當地有關部門查詢。深圳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2013年7月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1號發布,2018年10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3號修訂)

第五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城管部門)是戶外廣告的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置導則和專項規劃,負責全市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

各區(含新區管理機構,下同)城市管理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區城管部門)是本轄區戶外廣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戶外廣告的審批,並負責本轄區戶外廣告的監督管理。

市城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區城管部門戶外廣告審批業務的監管,並制定具體監管措施。

第十九條在非公有* *土地上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審批期限是:

(壹)墻面廣告2年;

(二)電子展示廣告、專欄廣告為3年;

(三)其他類型廣告為5年。

用於設置戶外廣告的土地或者建(構)築物租賃的,批準的有效期不得超過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深圳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