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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現金流量表如何編制?

現金收付項目在編制小企業現金流量表時,可采用查賬法直接填列。現金流量表的填制方法如下:

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時,現金流量表為1 ~ 11月。

“本年累計數”應根據上月現金流量表的“本年累計數”加上本月現金流量表的“本月數”填列。月現金流量表1 ~ 11中的“本月發生額”,除1行的“銷售產成品、商品和勞務收到的現金”和第3行的“購買原材料、商品和勞務支付的現金”兩項外,其他項目應按以下方法填列:

1.第22行“期末現金余額”:壹般情況下,小企業應根據本月末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項目的“期末余額”填列。但需要註意的是:(1)貨幣資金期末余額中含有不能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的,應當從中扣除;(2)小企業“短期投資”的期末余額包括隨時可以變現或三個月內到期的債券投資的,應加入上述“期末現金余額”。

2.21行“期初現金余額”:應根據上月末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的金額填列。

3.第20行“現金凈增加額”=第22行-第265438行+0;當差值為負數時,以“-”號填列。

4.18行“分配利潤支付的現金”:根據本月實際支付給本企業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以下簡稱股利)金額填列。內容應包括本月現金支付的上壹年度股利和本年度股利。小企業現金分紅的頻率很低。如果這個月出現,可以直接查賬。

5.17行“償還貸款利息支付的現金”:應填寫以現金支付的各種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的利息。可以根據應付利息、財務費用和現金賬戶(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下同)的當期金額分析填列。

6.16行“償還貸款本金支付的現金”:應填寫以現金償還的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的本金。根據“長期貸款”、“短期貸款”和現金賬戶的當期金額進行分析。

上文第16至18行反映了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支付。實踐中,小企業還可能存在投資者依法減資支付的現金和小企業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其他借款成本。如果是,小企業可以加行18-1“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數額較大時,也可在單獨項目中體現。

7.15行“收到投資者現金”:應列示小企業作為資本投入收到的投資者現金。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現金賬戶本月發生額填列。

8.14行“借款收到的現金”:小企業借入各種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本金取得的現金。應根據“長期貸款”、“短期貸款”和現金賬戶本月發生額進行分析。

9.19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當差額為負數時,該欄應以“-”號填列。

10.12行“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應列示小企業為取得各種非流動資產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涉及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工程材料、研發支出、生產性生物資產、現金賬戶的金額,應根據本月各賬戶金額填列。此外,還應註意:(1)購建非流動資產時支付的現金中應資本化的利息不計入本項目,而應在17行“償還貸款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中反映;(2)因購買非流動資產而應付給職工的工資,應在本表第4行“支付職工薪酬”項目中填列,該項目在銀行不反映;(3)購買在建工程材料和接受勞務形成的非流動資產計入銀行,不應計入本表第3行“購買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的現金”項目。

11.11行“支付的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現金”:本月購入各種長短期股票、股權、債券、基金支付的現金,應根據“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填列。需要註意的是:(1)為上述投資支付的相關稅費,如印花稅、傭金、手續費等。,應包含在本項目中;(2)小企業購買股票、債券時,投資價款中包含的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不構成本項目內容,應計入本表第6行“支付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項目[見財政部會計司編制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八十四條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12.10行“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非流動資產收到的現金”:應根據小企業在處置過程中收到的現金扣除以現金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凈額填列。如果凈額為負數,應以“-”號填列。

13.第9行“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應列示小企業當月取得的由對方以現金支付的股票、債券、基金的股利和利息,包括收回投資時對方以現金支付的股利或利息。這個項目可以基於

分析填列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投資收益、現金賬戶的本月金額。

14.第8行“收到的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現金”:根據小企業當月收到的各種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現金填列。本項目可根據本月各種債權、權益類賬戶和現金類賬戶的金額填列。需要註意的是,投資收回的現金中包含的已確認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息,應在本表第9行“收到的投資收益現金”項目中填列,而不是在本項目中填列。

15.13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8行+9行+10)-(11+12行);當差額為負數時,該欄應以“-”號填列。

16.第6行“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除第3行至第5行外,應填寫當月支付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在小企業中,這壹內容主要體現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中。包括小企業當月以現金支付的相關費用,無論哪個會計期間都應計入損益。《解釋》中列出的這個項目的具體內容包括:(1)商品維護費;(2)銷售和購買過程中支付的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和保管費;(3)廣告費、展覽費;(4)小企業開辦費;(五)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的費用;(6)業務招待費、研究費、技術轉讓費、財產保險費、中介咨詢費。

法律費用;(7)罰款和罰金;(八)經營租賃費;(9)外國捐贈和贊助的現金。

17.第5行“已繳稅款”:根據小企業本月以現金形式繳納的各項稅、費、基金的總額填列,不論稅款屬於前期、本月還是後期。

應註意的事項主要包括:

(1)稅費滯納金計入本項目;

(2)小企業為個人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包含在本項目中;

(3)返還的增值稅、所得稅等。不包括在內,但應在本表第2行“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下填列。

18.第4行“應付職工薪酬”:填列小企業當月以現金支付的,在“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核算的各類薪酬。本項目應根據本月“應付款”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和“現金”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9.第2行“其他經營活動收到的現金”:應根據小企業當月收到的除銷售產成品、商品和提供勞務以外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現金。在小企業中,這些現金收入主要在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和其他應付款中核算。

解釋中所列項目的具體內容包括:

(1)以現金形式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收到的各種稅收返還和政府補貼的其他現金;

(3)經營租賃的現金收入;

(四)個人賠償和保險理賠的現金收入;

(五)接受捐贈和贊助的現金;

(6)收取押金、保證金、違約金等現金收入;

(7)收到返還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