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引進並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並繳納的社會保險)並取得相應學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留學、港澳臺畢業生),或在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
2.在各用人單位(不含實行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的行政單位)引進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學或排名前20的學科(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的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學校名單每年根據QS和大學排名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