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住宅房屋,每間室內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負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除外),住宅使用者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賃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均在說明中強調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每間房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等。禁止非法群租房文件規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