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次收入低於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或者:=(每次收入-800) × 20%
2.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 (1-20% )× 20%。
3.各項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或者:=每次收入額× (1-20%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財產租賃收入應納稅額的計算
1.月收入低於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扣除項目-修理費(限800元)-800元]×20%。
2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
應納稅額= {[月收入-扣除項目-修理費(限800元)]×(1-20%)}×20%。
財產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壹般財產轉讓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2.個人銷售捐贈房地產應納稅額的計算:
(1)受贈人無償取得贈與人贈與的房地產後再次轉讓房地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受贈人在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款和相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在捐贈和房屋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款,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