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屬於財產租賃收入。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二、分析細節
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應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壹般確認為無形資產。當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建設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將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並計算其成本,仍作為無形資產入賬並攤銷。
3.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需要什麽條件?
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符合以下條件:
1.出租人必須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並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受讓人,才有權處分土地並合法轉讓其土地使用權;
2.出租人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權屬證書,即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人必須壹致;
3.土地使用權出租時,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必須按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出讓金,並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進行壹定的投資開發;
4、土地使用權出租不得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