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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國外取得的發票進行記賬

法律主觀性:

國外的票怎麽算?大小票的頭尾處理有什麽規則?多品種發票怎麽開,對會計來說是壹道坎,不允許出錯。這些“潛規則”,懂嗎?閱讀原始發票壹直是會計人員的頭等大事,他們在處理發票時容易出錯。現將目前容易出現的發票問題總結如下。1.企業收到的國外發票可以入賬嗎?問:如何輸入國外的形式發票?我需要在稅務機關登記嗎?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號)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對單位和個人從境外取得的涉稅發票或者憑證有疑問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員或者註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只能作為記賬憑證。所以妳公司取得的境外憑證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稅務機關審核時需要提供確認證明。2.善意取得的大頭小尾發票如何處理:稅務檢查時發現某企業取得的部分發票有疑問,企業計入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在向開票方稅務機關發函調查後,我們已收到回復,確認業務和付款情況屬實,只是開票方開具了“大頭小尾”發票。如果企業取得的發票內容與業務和支付金額壹致,是否要將發票換成開票人在所得稅前扣除?答: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並善意取得“大頭小尾”發票的,如果開票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答復證明發票確系由開票人從銷售稅務機關購買,且購票人、出票人、業務往來、收款屬於同壹方,且實際交易金額與發票所列金額壹致的,允許納稅人取得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的證據。3.貨物種類多如何開具發票問: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貨物種類多應如何開具發票?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以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應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清單,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4.手工填寫的發票可以稅前扣除嗎?問:我司從快遞公司取得發票,但沒有填寫公司名稱。財務人員直接手工填寫。本案發生的真實合理的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答: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進壹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幹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規定,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管理。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不得在稅前扣除。《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法律法規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使用。第二十三條規定,發票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和順序,逐欄、分次如實開具,並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因此,企業索要發票時,應根據上述規定註意其合法性。不得索要項目不全、內容不實、無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任何單位都有權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發票,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5.不能取得發票的賠償可以稅前扣除嗎?問題:法院判決企業支付賠償金,但無法取得發票。這筆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嗎?答: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如果賠償金的支出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且因合同行為屬於企業所有,可以在稅前扣除。法院判決企業支付賠償金,企業可以用法院的裁判文書和收款人出具的收據作為扣款證據。6.公司班車貨運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上海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允許從銷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在銷項稅額中抵扣。但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壹)用於簡易計稅方法應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所涉及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著作權、有形動產租賃。(二)外購商品及相關加工修理服務和運輸服務的非正常損失。(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加工修理勞務或運輸勞務。(4)客運服務受理。(五)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但作為提供運輸服務的運輸工具和租賃服務標的的除外。因此,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允許抵扣範圍內接受應稅服務並取得合法扣稅憑證的,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在上述免賠額範圍內使用,則不屬於免賠額。7.外貿企業丟失專用發票如何辦理出口退稅:外貿企業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辦理出口退稅?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貿企業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退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2010]第162號)規定,企業遺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以下兩種方式處理:壹是當發票和抵扣聯全部遺失時,按照國[2010] 65438,外貿企業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壹致後,經買方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賣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納稅申報表》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第二,如果有發票但抵扣丟失了,根據第1001號文件的規定。國稅函[2010]162外貿企業僅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的,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復印件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出口退稅。另外,辦理此項業務需要註意兩點: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抵扣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2009〕617號),將專用發票等增值稅抵扣憑證的抵扣期限從2010 1後的90天調整為。然後,外貿企業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發票或發票代開發票),未認證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180天內及時認證,並按上述兩種情況的要求辦理出口退稅相關事宜。二是為加強出口退稅的管理和審核,主管出口退稅的地方稅務機關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無誤的情況下,可以按照現行出口退稅的有關規定,對持有外貿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口貨物損失進行處理。8.旅行社開具的發票能否稅前列支:企業員工出國考察,旅行社安排相關住宿等。,並且旅行社會開具相關發票,可以憑此發票稅前列支嗎?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說的相關支出,是指與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說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相關資產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納稅人有出國考察費用,主管稅務機關應能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稅前扣除。證明材料應包括:檢查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