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查詢方式:
1.進入居住證綜合信息網絡平臺-居住證狀態查詢頁面。
2.輸入您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3.單擊查詢。
4.可以查到證件簽發日期、居住證種類、辦理狀態、有效期等信息。
辦理居住證的具體流程如下:
1.準備好居住證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房東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復印件。
2.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進行租賃登記,繳納房屋租賃稅。經過六個月的居住登記,就可以拿到居住證。
3.取得居住證後,可以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相關社會事務的管理;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兒童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公共服務和權益。
居住證延期所需條件如下:
1,離開常住戶口,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屬於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三種情形之壹的。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1次簽註。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和計劃生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和居住證持有人信息采集登記,加強部門間、地區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共享,為推進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撐。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