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取款限額。為進壹步緩解保障性租賃房職工支付租金的經濟壓力,符合條件的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房租金的,每戶(含單身家庭)每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當月實際租金支出,每月最高提取限額為4500元。
優化處理流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房租金的職工,可“零材料”“零跑”,通過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上渠道(住房公積金網或“同標”)提交申請,同時授權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核實本人及配偶的租房信息。審批通過後,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將住房公積金轉入他們的銀行賬戶。職工也可以選擇先繳納租賃費,再向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申請壹次性提取。
下壹步,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堅持“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保障性租賃房的支持力度,為實現“住有所居”發揮更大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