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種資產評估方法的適用範圍包括:
(1)市場法。市場法是利用相同或類似資產在市場上的近期交易價格,通過直接比較或類比分析來估計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技術和方法的總稱;
(2)收益法。通過估計被評估資產的預期未來收益的現值來判斷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的總稱;
(3)成本法。成本法是指先估計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估計被評估資產存在的貶損因素,再從重置成本中扣除得出被評估資產價值的各種評估方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資產評估(以下簡稱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接受委托,對不動產、動產、無形資產、企業價值、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估價,並出具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
2.資產評估的作用有哪些?
1,無形資產評估。包括品牌、商標、商譽、銷售網絡、企業家價值;
2.整體資產評估:適用於公司設立、改制重組、股權轉讓及出資、合資、合作、租賃、承包、融資、抵押貸款、擔保、法律訴訟、破產清算等用途;
3.單項資產評估:包括機器設備、專業生產線、建築物、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和其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