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違反租賃合同如何賠償?
1.租賃合同有違約金約定的(租房違約金數額由雙方事先約定),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金為壹個月的租金,那麽壹旦違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壹個月租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2.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要求變更。如果約定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的30%,可以認為約定過高,可以請求降低。如果租賃費用僅為每月65,438+0,000元,約定的違約金達到10,000元,那麽違約方可以要求減少。
3.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妳應該按照對方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違約金,並返還定金和超額房費。
5.租金違約金的支付與履行無關,即租金的支付,即如果承租人仍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麽租賃合同違約金不包括在這1.500元中。
6.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金額。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終止的原因
1,因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終止;
2.因情況發生變化,雙方達成協議,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3、合同因壹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代管而消滅;
5、合同因混亂而消滅;
6.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導致本合同終止;
7.合同因抵銷而終止。解除合同也是終止合同的壹種方式。
三、約定違約的特征是什麽?
1,違約金數額由雙方預先約定;
2.違約金是違約後的壹種補救措施;
3.違約金的支付與履約無關。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之間沒有特別約定,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也不能免除當事人支付違約金後履行主債務的義務。綜上所述,在租賃合同中,甲方壹般是指出租的房屋,違約賠償按約定約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84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害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