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讓出租人需要提供房產證;
2.讓出租人提供與產權人壹致的身份證明;
3.去當地居委會了解壹下房子是否在城市拆遷改造範圍內;
4.租好房子,要簽訂租賃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各種事項,並及時到當地房屋租賃管理處登記。5.簽訂租賃合同前,私房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先向派出所提交私房租賃申請書及產權證、租賃協議、治安承包協議。
6、公安派出所審核同意,發給《私房出租安全許可證》,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出租登記,符合出租條件的,由房管部門發給《私房出租許可證》。
7.租賃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並填寫租賃登記表。租賃合同和登記表應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審查,並報稅務機關備案。私有住宅房屋租賃合同應當載明房屋位置、建築結構、附屬設備、租賃地點和面積、租賃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額、交付方式、維修責任等內容。
合同要求
壹、租賃雙方簽訂合同,合同內容包括:
(壹)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位置、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家電等室內設施;
(三)租金和保證金的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房屋及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繳納物業服務、水、電、氣等相關費用;
(九)爭議解決方式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采取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