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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怎麽填?

壹、租賃期限怎麽寫:

租賃合同要寫的信息包括雙方身份信息、雙方權利義務、租賃租金、時間長短、租賃地點、租賃對象是什麽、對象狀態等。寫下這些信息,最後簽上妳的名字。

二、租賃合同的特點

(1)租賃合同是轉讓租賃物用益權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用益物權,出租人只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於銷售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賃合同是雙向的、有償的合同。

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與轉讓租賃物的用益物權之間存在對價關系。支付租金是取得租賃物用益物權的對價,取得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該物的目的。

(3)租賃合同是承諾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前提,只要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成立。

三。租賃合同的類型

根據租賃項目的不同,租賃可分為動產租賃和不動產租賃。不動產租賃包括房屋租賃和土地使用權租賃。

根據法律是否對租賃有特別規定,租賃可分為壹般租賃和特殊租賃。特殊租賃是相對於壹般租賃而言的,是指法律有特殊要求的租賃,如。不動產管理法對不動產的租賃、海商法中的船舶租賃、航空法中的飛機租賃都有專門的規定。

根據租賃合同是否確定期限,分為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對於無限期租賃,任何壹方均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隨時終止合同,但應在終止合同前提前通知對方。但無論是否約定租賃期限,租賃期限都受法定期限20年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