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住區停車服務最高指導價及收費標準
定價形式:政府指導價
類型停車表車型收費標準
(元/月。車)進行註
機器
移動
汽車地面停車位小型汽車30居住區未規劃地下車庫,或規劃地下停車位比例≤30%(含室內地上停車位,下同)。
中型汽車50輛
80座小型汽車居住區規劃有地下車庫,車位配置比例> 30%≤75%。
中型汽車100
小型汽車160小區已規劃建設地下車庫,車位比例> 75%。
中型車180
室內車庫(地下及地上)有小車位,中型車180含綜合物業服務費50元。
50出售產權或使用權
中小型汽車立體機械升降停車位220包含物業綜合服務費70元
70出售產權或使用權
買壹個獨立的地上車庫30
業主* * *車庫摩托車15含燃油車。
非機器
機動室內自行車5
電動汽車7充電服務收費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協商。
三輪車15包括機動三輪車和非機動三輪車。
註:1。以上費用包括綜合物業服務費、公共設備運行費、日常維護費等。
2、小型車,人數≤9人,藍牌;中型車10-19載客,黃牌。
3、室內地下、地上* * *車庫、車位不得強行出售,不得拒絕出租給業主使用。
4.停車收費標準為最高指導價,不設下浮限制。
5.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業主委員會在上述最高指導價收費標準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