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拍賣、變賣的,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將財產作價交付申請執行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申請執行人管理;申請執行人拒絕接收或者管理的,應當返還被執行人。
可見,我國的執行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經申請人同意,對被執行人無法拍賣、變賣的財產進行定價,交付申請人抵償債務或者交付申請人管理的壹種執行措施。
它是對被執行人應當履行不能處分的義務的那部分財產的壹種執行救濟措施。
擴展數據:
保留采購的計算方法:
納稅額=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
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四金)-5000;
實際工資=應付工資-四金-納稅
養老保險=工資× 6%+工資×25.5% = 600×6%+600×25.5% = 36+153 = 189。
醫保=工資× 1%+工資×5.5% = 600×1%+600×5.5% = 6+33 = 39。
失業保險=工資× 1%+工資×1% = 600×1%+600×1% = 6+6 = 12。
住房公積金=工資×7%+工資×7% =600×7%+600×7%=42+42=84。
除去四金後的工資=工資-所有個人繳納的總和。
百度百科-柳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