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租人就同壹房屋訂立了數份租賃合同,承租人主張在所有合同有效的條件下履行合同,且租賃房屋已被合法占有,並已辦理登記手續的,先成立合同。
不退還或扣除租賃保證金的問題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租賃合同未約定定金的性質或者規則的,定金應當作為租賃預付款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