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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分包公司如何對工人工資進行分錄

勞務分包公司如何對工人工資進行分錄

累積時間:

借方:間接費用-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發布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障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個人承包建築勞務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首先,我們來看看全額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應稅所得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1,2018號)第四條規定,全員全額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包括: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六)財產租賃所得;

(七)財產轉讓所得;

(8)偶然收入。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屬於個人的經營所得,支付人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其次,個人承包建築勞務收入屬於哪個應稅所得項目?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第三條,對建築安裝業承包各種工程作業取得的所得,根據不同情況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承包人所有的所得,按照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取得的項目征稅。建築安裝隊和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個人在建築安裝行業承接工程作業,應按建築安裝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將原《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合並為壹個應稅所得稅目“經營所得”。因此,對於沒有營業執照而從事建築安裝工程作業的人,

最後,個人獲得商業收入的納稅申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2號,2018)第二條,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個人合夥人、個人承包經營者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取得經營所得,包括下列情形:

(壹)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

(二)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個人從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租賃、分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四)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納稅人取得營業收入時,應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應於每月或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營業管理處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預繳納稅申報,並提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表A)。次年3月365,438+0前,向營業管理處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匯算清繳,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申報表(A表)。從兩個以上地點取得經營所得的,公司應當選擇向其中壹個營業管理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申報表(表C)。

關於個人承包公司的建築勞務,其取得的收入應由個人自行申報繳納,公司無需代扣代繳申報。

勞務分包公司如何對工人工資進行分錄?做工資總額核算的時候,勞務分包公司的分錄和其他公司沒有區別。都是當月發,次月再發,當月做兩筆分錄。另外,由於和建築行業的關系,勞務分包公司的會計處理會比較復雜,有不懂的可以來網站和會計老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