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代理人得到合同當事人的授權,並有代理協議或代理文件,代理簽約就是有效的;
2.如果擅自簽訂合同,該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填寫授權委托書時,應當註明委托事項和授權範圍,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生活中遇到壹些涉及金額較大的租賃事項,承租人或出租人未能簽訂合同,授權委托人代為簽訂合同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必要時還需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租賃合同簽訂流程如下:
1.租賃雙方持相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處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應審核文件,監督租賃合同,初審後簽署初審意見;
3、在壹審基礎上通過二審,簽署二審意見;
4.雙方繳納規定的稅費後,向承租人發放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完備和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完成;
6.收費標準為年租金的2%,雙方各承擔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162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163條
代理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