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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租賃的租賃流程

飛機租賃的工作程序如下:

1.應用

航空公司根據運輸需要租賃飛機,首先要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形式向民航局提出增購飛機的請求,包括相應的融資方式。經民航局審核、選擇、綜合平衡,報國家計委正式批準後,航空公司可與外商正式談判。

2.訂購飛機、購買和轉讓

根據國家批準的文件,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相互協商。並與飛機制造商簽訂了飛機購買合同。航空公司應在飛機交付前至少三個月聯系外國銀行或租賃公司。航空公司委托銀行聯合體或租賃公司安排租賃後,由中國航空器材公司和航空公司購買合同;轉讓給出租人,出租人將向飛機制造商支付購買價格,然後將飛機租賃給航空公司。

3.外部招標

航空公司對外招標,但不發招標通知,也不簽署任何形式的書面文件,如意向書、委托書等。通過航空公司與外商的平時接觸,有意識地向外商透露訂購飛機的相關信息,如租賃飛機、發動機的型號、數量等;飛機規格、交付日期、租賃期限等。

4.方案評價

航空公司根據銀行和租賃公司提供的融資方案,列出主要條款並逐壹比較,對每個方案進行綜合評估。對於出價較多的租賃,需要1-2審核,逐步縮小考慮範圍。然後,與外商就幾個較好的方案進行進壹步談判,直到選定壹個經濟、安全、可靠的方案。方案評估涉及以下幾個方面:租賃期限、貨幣和匯率風險、投資和貸款比例、最終購買價值、凈現值、租賃利率和貸款利率投標人的信譽。

簽發委托書

經過嚴格審查和科學評估,航空公司將最終選定的方案上報民航局審批。審批通過後,航空公司會將與外商談判的方案以委托書的形式發送,並聘請具有國際影響力和飛機租賃經驗的律師事務所對出租人起草的租賃文件進行審核,同時將委托書的內容和要求告知律師,以便律師根據航空公司的意圖與出租人和租賃相關各方討論所有文件。如果發現新的問題,律師在與對方協商之前,必須先征求我們的意見。

制定工作計劃

在出具委托書後,航空公司應與安排方、銀行、投資方等參與方確定以下工作日程:投資和貸款承諾日期、飛機租賃文件初稿完成和分發日期、第壹次咨詢文件日期、修訂草案分發日期、第二次咨詢文件日期和簽署日期。

7.承租人的工作程序

承租方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審核保險、保函和法律意見書的格式、經濟測算和責任保證;準備飛機租賃的相關前置文件,辦理相關手續,如委托書、飛機國籍登記承諾書、特殊飛行許可、銀行保函、保險單、律師意見書等。

8.飛機的簽署和交付

交易雙方經過協商、審核文件,沒有分歧的情況下,才能正式簽署協議。合同簽訂後30日內,需到國家外匯管理局進行外債登記,取得外債登記證,並要求擔保銀行簽署《擔保轉讓確認書》,保險公司簽署《保險轉讓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