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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合作協議

戰略合作協議第1條甲方: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負責人: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地址

鑒於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並以互利共贏為目標,成為戰略合作夥伴。

第壹條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

致力於為機構和高凈值人群提供資產配置規劃,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綜合融資解決方案。我們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委托數十億資金設計並提供具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人設計並完成融資方案的實施;為機構和高凈值人群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戶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二)乙方

為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實行嚴格的產品質量控制和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的完整財富管理解決方案提供商,我們提供包括金融診斷、金融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跟蹤和金融教育在內的高端個人量身定制財富管理服務。

第二條合作原則

(1)平等原則。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雙方充分協商。

(2)長期穩定合作的原則。雙方的合作建立在充分信任和長遠利益的基礎上,雙方致力於長期穩定的合作。

(3) * * *同壹發展原則。本協議的目的是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四)雙方將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和業務創新,為客戶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促進業務跨越式發展。

(5)誠實守信和市場化原則。雙方應遵守在本協議中所做的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宜以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合作的內容和方式

產品設計

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協商設計開發理財產品。

(2)財務咨詢服務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況下經銷乙方產品;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況下經銷甲方產品。

(三)其他業務合作

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戶服務與研究、產品營銷、人員培訓等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合作機制

(壹)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壹方應及時向另壹方提供產品設計和產品趨勢的資料和信息。

(2)雙方應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溝通、安排、匯總、反饋和跟蹤相關事宜。

第五條補充規定

(1)雙方同意,本協議的內容以及雙方在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需要向對方提供的專有的、有價值的保密信息,未經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應遵守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顧問和代理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本協議是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協議。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應協商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壹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約定事項僅為雙方未來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相互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 _ _ _ _ _ _

戰略合作協議第二章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大廈

郵政編碼:xxxxxx

法人代表:xxxx

電話:xxxxxxx

傳真:xxxxxxx

乙方: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金融大廈

郵政編碼:xxxxxx

法人代表:xxxx

電話:xxxxxxx

傳真:xxxxxxx

為加強投資理財領域的合作,促進甲乙雙方各項業務的發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建立全面戰略合作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壹)合作的目的和原則

第壹條雙方合作應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相互合作”的原則。

互利、平等、誠信的原則旨在建立長期的戰略性業務合作,促進雙方業務的共同發展。

第二條雙方達成合作關系後,應積極創造各種有利的合作條件,落實本協議內容。

㈡合作的範圍和內容

第三條財務管理服務

1.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建立金融平臺,* * *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乙方聘請甲方為投資理財顧問。

2.雙方金融合作的主要形式有:乙方向甲方客戶發行信托計劃,募集資金進行投資運用;乙方發行信托計劃時,可以聘請甲方作為信托計劃的投資理財顧問,乙方將參照甲方的建議投資和運用信托資金。

3.雙方* * *共同開發理財產品,拓展理財領域,協商確定理財方案,選擇投資顧問,為投資者提供完善的財富管理服務。

第四條投資基金

在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雙方可以合作開展私募股權信托投資和房地產信托投資,* * *共同設立包括私募股權基金(PE)和房地產信托基金(REITs)在內的各類投資基金。

第五條信托產品業務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的委托,向客戶介紹乙方發行的信托產品,並提供咨詢和顧問服務。

第六條金融產品的研發

1.甲乙雙方應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合作,結合各自業務優勢,共同開發符合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

2.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發揮各自業務優勢,提供資產重組、財務管理、債券發行、企業改制、年金信托、股權信托等金融服務。給他們的重要客戶。

第七條資產管理

1.乙方在運用信托工具進行資產處置和優化、融資租賃時,有權選擇甲方作為合作夥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R&D團隊為乙方的資產管理業務提供產品設計和創新服務。

第八條* *獲取網絡、客戶、技術和其他資源。

1.甲乙雙方同意加強在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同意共享雙方的客戶資源。包括: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互相推薦優質項目和客戶。甲方積極向乙方推薦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優質機構客戶,與乙方合作拓展信托業務;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風險管理要求,提供個性化的金融組合理財產品。

(三)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費用

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其在合作中提供的資金、技術、人員等服務付費,但所需費用不得高於同等條件下向其他客戶收取的費用,具體以雙方代表簽署的確認函等協議為準。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十條定期溝通和交流

1.為加強雙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共同研究開發新的業務合作渠道和品種,乙方委托甲方進行金融信托業務的創新研究和拓展。

2.甲乙雙方可以定期舉行會議,就市場變化、客戶需求和產品開發進行溝通,以增進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壹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及其代表向對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紙質及其他媒體文件)和客戶信息均為保密信息,應妥善保管,不得用於任何與雙方合作內容無關的目的,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許第三方使用。任何壹方違反保密條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並予以賠償。

第十二條協議的修改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變更而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內容。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制定,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現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不壹致,甲乙雙方應按要求對本協議進行修改。

(四)附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戰略合作不是排他性的,雙方在合作的同時可以與其他對應的合作夥伴進行合作。

第十四條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全面業務合作的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的具體事宜需要雙方業務部門在具體合同中進壹步明確。框架協議和具體業務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雙方合作範圍不限於協議內容,可隨雙方業務發展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兩年,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期滿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延長壹年。

第十六條本協議正本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和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二十年,二十年,二十年。

戰略合作協議第三章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壹條:代理產品、代理要求和代理期限。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成為甲方產品的銷售代理。雙方應遵守本協議的內容,並履行各自的責任。

2.乙方為甲方的_ _ _ _ _ _ _ _ _ _代理人

3.為了便於本協議的表述,本協議中提及的“產品”是指乙方代理銷售的甲方標的物。

4.合作期限為:從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月_ _日起。

第2條:合作目的

從各自業務的長遠發展來看,甲乙雙方達成了以贏得企業利潤為目的的戰略合作協議:甲方授權乙方作為自己的產品代理,為乙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和相應的技術服務支持,允許乙方銷售甲方的產品。

第3條:結算

1.甲方以甲方網站上公開報價的折扣向乙方供貨。

2.甲方在收到乙方預付款後,負責將RFID產品運送至乙方倉庫,同時向乙方提供物流軟件產品的登記權限,乙方自行登記客戶。乙方可以直接向客戶收取註冊費,但必須對客戶負責。

3.乙方應根據自身銷售情況按月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付款不及時,甲方有權暫停產品的供應和軟件的註冊權,由此給用戶造成的損失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售後服務

1.甲方將為所提供的產品提供必要的升級和維護服務,甲方將開通技術服務熱線_ _ _ _和專用郵箱_ _ _ _為乙方提供便利..

2.乙方應為自己的用戶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設立售後服務熱線,為客戶提供方便。

3.如果產品因非甲方原因損壞,甲方必須提供技術服務,甲方將收取維護費和服務費。

第五條:雙方關系

1.甲方和乙方都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乙方不得與第三方簽署任何以任何方式約束甲方的協議或作出任何承諾,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未經甲方授權的行為..

2.本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構成或被解釋為合夥關系。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認所提供的產品具有合法版權,無質量問題,並配有完整的產品安裝說明書、用戶手冊和包裝材料。

2.甲方應告知乙方RFID設備和器材的保管和儲存,以避免因儲存不當造成產品零部件的損壞或丟失。

3.甲方對RFID有形產品提供_ _ _ _年免費保修,對物流軟件產品提供_ _ _ _個月免費技術指導。期滿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務都是有償的。

4.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因人為或自然災害造成的故障或損壞不在甲方保修範圍內,如:拆卸更換產品內部部件(如線路、零件)造成的損壞;非甲方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安裝造成的故障..

5.甲方承諾在提供給乙方的產品中不保留任何有損乙方商譽的人為陷阱或信息..

6.甲方保留改進和升級產品的權利。如果甲方對產品進行改進,應書面通知乙方,並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內將改進後的產品提供給乙方

7.在甲方認可乙方對產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後,甲方將對產品進行升級,並及時將升級後的產品提供給乙方及其客戶,但乙方所需的軟硬件功能的完善和擴展不包括在保修範圍內。

8.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並向乙方相關人員提供培訓和技術指導..

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甲方授權產品的版權發生轉讓或變更,甲方應通知乙方,如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簽署本協議時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並保證其真實性。

2.乙方有權使用_ _ _ _ _產品代理商的名義從事與銷售甲方產品有關的合法經營活動。

3.根據甲方的技術指導,乙方為乙方客戶完成產品安裝和後期服務工作。

4.乙方有權接受用戶對產品的意見和投訴,並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改進產品(升級產品等)。).

5.乙方應執行甲方制定的價目表,並負有保密義務。並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產品營銷活動。

6.如果乙方以低於甲方公開報價_ _ _ _ _的折扣銷售軟件,將被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不得反編譯或破解甲方的軟件,甲方將承擔任何違反國家知識產權法的責任。

第八條: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條款。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中的任何權利轉讓給第三方。

3.協議期滿,協議終止。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並可續簽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_ _ _ _天簽訂另壹份協議。

4.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壹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必須提前_ _ _ _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對方書面同意後終止。並應給予對方適當的經濟補償,承擔對方遭受的損失。

第9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以_ _ _ _ _ _ _ _ _ _ _形式簽訂

3.除不可抗力外,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

4.因履行和解釋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壹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

甲方(簽字蓋章):

代表(簽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簽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戰略合作協議4經濟戰略合作協議模板

甲方:長春東北亞總部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關東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

本著平等合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就未來項目規劃、建築、景觀設計等方面的長期合作達成如下戰略合作協議:

壹、合作目的:

優勢互補,互惠互利。

二、合作範圍:

甲方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景觀設計、建築設計

第三,合作方式

1.乙方及時響應甲方在規劃、園林等方面的設計咨詢,為甲方提供高效的技術咨詢服務..

2.甲方承諾乙方前期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服務,設計任務在同等條件下交給乙方,設計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

3.如果前期技術咨詢需要深入到方案設計階段,乙方承諾以優惠的設計費和高效的工作完成甲方下達的設計任務。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決定。

動詞 (verb的縮寫)雙方戰略合作期限為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

6.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長春東北亞總部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吉林關東建築設計院有限公司(蓋章)

戰略合作協議第五章甲方:

註冊地:

電話留言:

聯系人:

乙方:

註冊地:

電話留言:

聯系人:

第1條:合作目的

隨著知識的進步,專業分工進壹步明確,品牌效應越來越體現其價值和號召力。為加強聯盟,優勢互補,實施品牌戰略,雙方願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特制定本協議。

第2條:合作方式

雙方可以在信息渠道、品牌推廣、商業活動等方面相互利用,任何壹方都可以以戰略合作夥伴的形式對外推薦客戶。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優先向乙方的置業顧問推薦項目信息;

2.甲方享有乙方在對外宣傳中使用的“戰略合作夥伴”稱號;

3.對於甲方推薦或策劃的房地產項目,甲方可享受2萬元人民幣的優惠作為乙方的標準顧問費,超出部分給予甲方60%的提成;

4.甲方有義務推薦鑫源物業作為其服務項目的顧問;

5.甲方在使用乙方名稱時,必須使用乙方提供的標準字體、標準顏色和標準搭配,並在使用前提前告知乙方。

第四條: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終止不負責任,但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對方:

(1)壹方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是,重組、更名或與第三方合並不包括在內。

(2)如果壹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壹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終止本合同。

壹樣。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解除或雙方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

(四)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而終止。

2.如果壹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沒有必要,則視為違約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終止本合同。

3.即使本協議終止,第6條規定的義務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5條: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壹切爭議,雙方。

應通過友好協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調解)解決。

2.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6條:保密

任何壹方均有義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或途徑對另壹方的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和業務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壹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7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壹致,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協議期限內,如因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協議無法正常執行,雙方給予諒解。

2.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