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稅
1,企業納稅人(單位)出租房屋納稅有以下兩種方式。
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的,承租人經營應繳納以下稅費: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印花稅:根據房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如果稅額小於1元,按1元貼花。
城市維護建設稅及附加費:實際繳納的營業稅乘以城建稅稅率(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個稅率),附加費稅率為3%;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
2.企業納稅人按市場價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居住時應繳納以下稅費,與企業用於經營時需要繳納的稅費相同,但房產稅除外,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4%計算。
3.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費。),和企業經營需要繳納的稅壹樣,除了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的20%,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個人出租房屋應繳納以下稅費,與企業用於經營需要繳納的稅費相同。只需要交房產稅,和租金收入的4%計算是不壹樣的。個人所得稅同個人非住宅,其中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