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要求變更。如果約定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的30%,可以認為約定過高,可以請求降低。如果租賃費用僅為每月65,438+0,000元,約定的違約金達到10,000元,那麽違約方可以要求減少。
3.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妳應該按照對方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違約金,並返還定金和超額房費。
4.租金違約金的支付與履行無關,即租金的支付,即如果承租人仍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麽租賃合同違約金不包括在這1.500元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