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管部門應對租賃合同進行審查。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合同主體資格是否合格;出租房屋是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合同內容是否完整;租賃行為本身是否符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當事人是否繳納了相關稅費。
3.出具房屋租賃證明。房屋租賃申請經審查合格後,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向申請人發放房屋租賃證,該證是租賃行為的合法有效憑證。
4.數據存檔。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將已完成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資料按時間順序進行整理,轉租合同和原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資料壹並歸檔。
不備案可以租房嗎?
租賃登記可以從租賃合同生效的角度進行立案,但要依據治安管理法的規定進行立案。備案登記只是起到壹個管理的作用,對流動人口進行,防止壹些犯罪分子在市區難以被發現。但是,出租人以後會定期納稅。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都是有效的,受國家法律保護。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