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的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築內進行裝修等產生噪聲的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管理辦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