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廣東省荔灣區為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持有在廣州辦理的有效期內連續1年的《廣東省居住證》;
2.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險種之壹)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行子女在廣州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建房證明、拆遷協議等證明材料中的壹項。
2.申請人在廣州租房的,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住房租賃合同,以及經市(或區)住房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等授權備案機構辦理過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的證明材料。
3.在廣州居住在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材料,以及單位宿舍的產權和租賃證明材料。
(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他們的隨行子女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小學壹年級入學: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
申請初中壹年級:必須是當年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其他的需要看各區的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 *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其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義務教育,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