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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來的房子著火了。損失怎麽算?

法律分析:

出租屋著火了,該由誰賠償要看具體情況:出租屋火災賠償要以消防部門最終認定的火災原因為準:因出租人提供的設施設備質量問題引起火災的,是房東的責任,原則上由出租人承擔責任;如果不是由於房屋的固定設施(如租戶使用天然氣不當、用電超負荷等。),是租客的責任。房東不僅可以免責,還可以向租客索賠,由租客自己承擔責任。如果火災是第三方造成的,應該由第三方承擔。然後根據責任大小賠償所有直接損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東負責房屋及設施的維護。租房時,房東首先要保證房子符合安全居住標準,不能有安全隱患;租房時,租客也要註意仔細檢查房屋的設施,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要及時找房東維修。承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租賃物,並妥善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壹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衍生問題:

租房不簽合同違法嗎?

租房不簽合同不違法。根據民法典,簽訂合同的方式是書面或口頭。租房時,不簽書面合同不違法,口頭合同也有效。租賃期限不足六個月的,雙方無需簽訂書面合同。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只是轉讓房屋的使用權,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的房屋,而不能處分。所以租房是租房者和承租人之間的相互合同,簽訂租房合同可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