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期確認收入和結轉成本,即企業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銷售收入;同時,根據商品總銷售成本占總銷售收入的比例,計算本期應結轉的銷售成本。
2.新會計準則中,分期銷售是按照公允價值,即分期付款總額的現值,壹次性確認收入金額。當銷售額與增值稅計稅依據不同時,會出現如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問題,說明分期銷售的稅務處理與會計準則的規定有較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