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的屬性和用途
人防車位使用權由市人防辦授權給該建築的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可將人防車位使用權轉讓給個人和機構,使用期限不超過20年,國家條件需要時強制征用。風險不壹樣。非人防車位基本都是普通物業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或建築施工機構所有。當然,產權也可以賣給個人和機構。
2.不同的使用壽命
因為沒有產權,人防車位的買賣只是壹種租賃行為,也就是說合同法中的租賃期限最多是20年,而非人防車位的使用年限與不動產期限70年壹致。有人說買人防車位可以用70年,因為地區立法不壹樣。在上海、廣州、重慶、廈門、漳州等地,人防車位的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也就是說個人或機構可以向開發商購買人防車位的產權。在安徽、江蘇、江西,人防車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賃。
3.不同的車位有不同的建築結構。
壹般非人防車位建在地面或樓層,人防車位設在非人防車位下面的樓層。出入口都是比較厚的防護門和封閉式防護門,墻體結構會比較厚,有抗沖擊波設計。裏面的車位都是人防車位,這也使得人防車位的價格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