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赁信息 - 租女朋友家過年的合同有效嗎?

租女朋友家過年的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性:

為了應對父母親友無休止的逼婚,很多單身年輕人打算租個女朋友回家過年,那麽租個女朋友回家過年會面臨哪些法律問題呢?我們來看壹個小案例!在北京工作的二娃是壹家知名IT公司的勤快程序員。她30歲了。由於工作原因(整天加班),她的交際圈很小,公司同事基本都是男性(據說公司很多同事都是彎的)。同村壹起玩的二蛋兒子10歲。今年響應國家二胎政策,媳婦懷了二胎。年關將至,二娃想起去年被逼婚的那壹幕,不禁倒吸壹口涼氣。她今年無論如何都要帶個女朋友回家。二娃聽朋友說現在網上租女朋友很流行,於是二娃開通了尋寶,很快就和翠花取得了聯系。雙方約定,翠花假扮二娃的女朋友,和二娃壹起回老家過年,二娃全程包吃住和往返機票。此外,二娃還需支付翠花5000元勞務費。二娃和翠花的協議有效嗎?目前理論界有兩種觀點!第壹種觀點:租女友協議違反公序良俗,損害公眾利益。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以下五種情況合同無效: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公眾* * *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二種觀點:女友租房協議屬於壹方提供特定服務的雇傭合同。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有效。律師談“租女友”相關法律問題。租友是壹種新現象,容易帶來糾紛,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所以在租友過程中要註意防範,謹慎擇友,訂立書面協議。有人認為,借友合同的客體是人,人不能成為債的客體,所以借友合同無效。律師認為,租友合同不是賣淫合同,而是雇傭合同。租友合同針對的不是員工的人身,而是員工的行為。以下是網絡專家、特邀嘉賓律師張惠金對“租女友”相關法律問題的看法。1.協議可以約定接吻和陪睡嗎?租情人度假,實際上是雇傭關系的壹種表現,是用人單位通過協議、合同約定勞動者履行壹定義務,完成後支付提成的行為。雇傭關系是指雇員為雇主提供服務,雇主支付相應的報酬,形成權利義務關系。友租合同是否屬於法律雇傭關系,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如果單純要求該員工與妳的用人單位壹起提供購物、吃飯等服務,則是合法的雇傭關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但是,如果涉及到接吻、以戀人身份見親友等。,涉及“男朋友”“女朋友”的具體個人性質,違背社會公德。不屬於雇傭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合同條款,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在協議中約定陪睡等性接觸,賣淫嫖娼在我國是違法的,是指不特定異性或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產為媒介的性關系。如果協議中有陪睡等性接觸,協議內容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隨著租女朋友的人越來越多,壹些黑婚介機構以大學生的名義介紹壹些工作不正當的女性做女朋友來牟取暴利,而這些“假女朋友”在被租的過程中也會想盡辦法要錢。專家提示:在租女朋友家過年的行為中,雙方應該簽訂壹些協議來約束壹下。但值得壹提的是,涉及個人出租的協議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所以協議是以壹起旅行的合同形式呈現的,比如交通、住宿、差旅費等等。2.租女朋友時送的禮物能拿回來嗎?租友期間送的禮物也可以有效。如果送禮的壹方在送禮前明確知道對方是租來的“女朋友”或“男朋友”,那麽送給對方的禮物屬於贈與。贈與合同自贈與交付時生效,贈與對方的贈與不能取回。如果是在租友合同中壹方的親友因誤認為租友合同中的雙方是真正的戀人而贈與壹方的,則屬於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妳可以請求撤銷贈與並取回贈與。真正戀人之間的贈與,要區分有條件贈與和無條件贈與。如果是附條件贈與,當對方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時,贈與可以撤銷。比如按照習俗,給對方的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如果雙方在辦理結婚手續前分手,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如果是無條件贈與,比如情人節送給對方的禮物,贈與合同在禮物交付時已經生效。分手了就回不來了。綜上所述,租男朋友或女朋友回家過年,雖然是為了讓父母開心,但其實是壹種欺騙,雖然出發點是善意的,也不是孝順。而且,帶陌生人回家,對自己和家人都是極大的隱患。身份證不能保證壹個人的品行,雙方簽訂的協議也不能約束壹個人的行為,這個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萬壹在這個所謂的租賃過程中出現人身和財產損失,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專家表示,大齡青年要想盡快解決個人問題,首先要心理健康、積極向上,不要過分看重經濟收入、長相、住房等外在條件。其次,要盡量擴大自己的交際圈,最後,不要把自己的對象和別人的對象進行不恰當的比較,以免耽誤擇偶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