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繳納的稅具體分為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租房者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要求計算出具體的應納稅額,並按時繳納。按時納稅也有利於出租方維護個人出租房屋的利益。
2.征收增值稅。法律規定,納稅人提供房地產經營租賃服務,必須依法征收相應的增值稅。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含稅營銷金額除以105%,再乘以1.5%。還有增值稅優惠政策,即分攤預付款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增值稅還包括周邊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征收產品稅。根據法律規定,房產稅必須在當地稅務局繳納和登記。該稅以出租房產收取的租金為基礎,房產稅通常按4%的稅率征收。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方式如下:
1,工資薪金收入;
2.勞務報酬所得;
3.報酬收入;
4.版稅收入;
5.營業收入;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收入;
8.財產轉讓所得;
9.意外收入。
綜上,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日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既無住所又無居所,或者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日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個人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
(五)保險賠償。
(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