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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交通限行最新消息2018(區域+時間)

通州區以前從來沒有和北京其他區同步過。據最新消息,通州將參照2065438+2008年6月五環路內限行,實行區域限行政策。下面給大家分享壹下通州限行的最新政策要求。

通州區出臺《通州區2018綜合交通管理實施方案》!

其中,24號規劃明確指出,將適時推進交通限行措施,參照五環路以內交通限行政策,對區域內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限行措施。

完成時間是2065 438+2008年6月!

北京五環路限行規定的借鑒

北京的交通壓力全國第壹。畢竟是車輛太多的首都,北京很多道路限行,進壹步加劇了交通壓力。2018分享壹下北京最新限行情況。

人人的微信搜索小程序:“城市限行查詢”可以查詢北京的每日限行數據,還有自動提醒功能,絕對方便簡單。也可以隨意切換城市。

或者掃描下方二維碼識別:

4月最新消息2018

關於工作日高峰時段實施區域交通限制管理措施的通知

為有效鞏固大氣汙染治理成效,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周六、周日因法定節假日調整上班除外),繼續實施高峰時段區域交通管理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公務車輛,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壹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除上述第壹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行工作日高峰時段按車牌尾號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不含五環路)。

3.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尾號分為五組,限行日每13周變更壹次,具體如下:

(壹)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英文尾號的機動車號牌按0管理,下同);

(2)2018年7月9日至2065 438+08年6月7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3)2065 438+08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4)2019年10月7日至2065 438+09年4月7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下列機動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壹)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電動公交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客車、京B段號牌出租車(不含出租車輛)、小型客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運營證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客車和校車;

(三)噴塗統壹標誌、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專用車輛,殯儀館殯葬車輛;

(五)施字頭號牌車輛和獲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6)純電動乘用車(以可充電電池為唯壹動力源的電動機驅動的乘用車)。

五、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京機動車輛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這是給妳的信息。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4月10、2018日起,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交通管理措施(因節假日調整上班的周六日除外)。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公務車輛,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壹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除上述第壹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行工作日高峰時段按車牌尾號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不含五環路)。

三、根據上述要求,機動車號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壹個限行日。詳情如下:

(壹)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帶英文字母的機動車號牌尾號按0管理,下同);

(2)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10月8日,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周壹至周五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3)2065 438+07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4)2018年10月8日至2065 438+08年4月8日,周壹至周五限行的機動車號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四、外省市在京機動車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下列機動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壹)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電動公交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客車、京B段號牌出租車(不含出租車輛)、小型客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運營證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客車和校車;

(三)噴塗統壹標誌、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專用車輛,殯儀館殯葬車輛;

(五)施字頭號牌車輛和獲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6)純電動乘用車(以可充電電池為唯壹動力源的電動機驅動的乘用車)。

關於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北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的有關安排,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質量,有效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經市政府同意,

壹、持有本市號牌的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每天6時至23時,五環路以內(不含)道路禁止貨車通行,五環路主要道路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及以上貨車通行。

(二)不符合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不符合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以下簡稱“黃標車”)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行駛;本市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營運許可和通行證。

(三)本市黃標車按車輛註冊當月每三個月進行壹次尾氣排放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檢驗時間按照車輛登記對應的月份進行。具體如下:首次上牌日期為1、4、7、10的黃標車,每年在1、4、7、10進行尾氣排放檢測;首次上牌日期為2月、5月、8月165438+10月的車輛,每年2月、5月、8月165438+10月進行尾氣排放檢測;首次上牌日期為3月、6月、9月和65438+2月的車輛,每年3月、6月、9月和65438+2月進行尾氣排放檢測。

二、為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機動車號牌(包括臨時號牌),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必須辦理進京通行證。

1.首次須在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辦理有效期為7天的進京通行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在本市交通分局、大隊辦理有效期為5天的1進京通行證。進京通行證應放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左下方。

2.首次辦理進京證時應提交以下文件:

(1)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五)車輛符合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的環保要求的證明。

外省、自治區、直轄市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還應當提交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證明。

3.初次申請後延期或重新申請,在京審核期間有未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所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在北京通行證發放前處理完畢。

4.下列進京機動車不需要辦理進京通行證:

(1)已領取其他城市客運通行證的長途客車和省際旅遊客車;

(二)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物品通行證運輸爆炸物品的車輛;

(三)已領取《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

(四)軍隊、武警車輛和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二)每天6時至24時,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貨車、特種作業車輛通行。

(三)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小客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平日9:00-17:00,平日高峰時段按車牌尾號限行區域實施交通管理措施。限行區域為五環路(含)以內,車牌尾號輪換辦法將參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辦法執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五)掛車按牽引車(指有動力的掛車)的型號和號牌管理。

(六)對其他省區市的黃標車,不得辦理進京通行證,全天禁止進入本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行駛;2015 1起,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

(七)下列進京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隊、武警和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2.具有道路運輸證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遊客運車輛。

三、未加貼環保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行駛。

4.載有綠色環保標誌的鮮活農產品貨車將繼續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五、遠郊區縣城關黃標車禁行及其他機動車禁行措施和道路範圍,由遠郊區縣政府負責確定並公告,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在禁行道路區域周圍設立禁行標誌。

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圍的道路上設置禁行標誌。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道路行駛的,應當認定為“違反禁行標誌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