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34條(2021 1生效)。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如果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原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租賃期限是無限期的。
租賃期限屆滿,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承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