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時費:1。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2.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2)計件工資
1,適用範圍: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2.收費標準:
(1)刑事案件:
調查階段:2000-20000元;
審查起訴階段:2000-20000元;
試用階段:3500-35000元;
在刑事自訴案件或公訴案件中代理被害人的,按上述標準收費。
(2)民事、行政訴訟案件:2000-20000元。
(3)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
1.適用範圍: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法律事務。
2.收費標準:
根據爭議標的的金額,按比例計算和累計費用。
有爭議的投標金額的費用
65438+萬元(含)以下部分6%
65438+10萬元(不含)-50萬元的5%(不含)
50萬元(不含)-654.38+0萬元(不含)4%
1萬元(不含)-500萬元(含)3%
500萬元(不含)-10萬元(不含)2%
10萬元(不含)-5000萬元(含)
5000萬元(不含本數)以上1%
爭議標的金額不足65438+萬元,收費不足2000元的,收費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律師事務所應當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記錄。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