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願意購買租賃房屋的,出租人與第三人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有的人有優先購買房屋的權利,有的人有優先購買房產的權利。另外,在房產交易過程中,無論是簽訂合同還是過戶,都要有* * * *的同意證明,否則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公有舊房的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他們購買公有舊房,原住戶有優先購買權。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二手房交易也需要征得原產權單位同意並出具證明,這樣合同才有效,買賣雙方才能辦理過戶。優先購買權是指特定民事主體依法先於他人購買特定財產的權利。* * *優先購買權是指* * *有財產轉移時* * *可以轉讓的不動產或動產份額。作為同等條件下* * *的優先購買權,是法定的、物權的。
優先購買權制度的目的價值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訂單價值,先買權的基礎和前提是先買權在買賣關系發生之前就已經存在於某種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中。為了維護既定的法律關系,盡可能地維護經濟生活秩序,立法者確立了優先購買權。
2、效率價值,優先購買權制度有利於物質財富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從而物盡其用。自由和效率是私法中的兩個原則,但它們並不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促進。
3.公平價值,法律制度的固有理念之壹,是保護弱勢群體,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條以股份方式轉讓其在××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中的份額的,應當及時將轉讓情況通知其他××所有人。其他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他兩人以上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 * *股份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但房屋被所有權人搶先占有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