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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租賃合同有哪些風險?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是合同簽訂時租房時非常重要的憑證和依據。在簽訂簡單的租房合同時,也需要註意風險。首先是出租人的信用,簽合同的時候要審核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二房東出租,要審查二房東和房東的租賃合同,要審查房東是否同意二房東轉租。其次,要註意合同中對租賃物交付的約定,收房時壹定要對照合同,避免發生糾紛。再者,租賃期限也需要明確,能否提前終止,承租人是否有權終止也需要關註。最後是違約責任,明確了雙方應履行的責任。簡單的出租房需要註意這幾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付款期限和方式、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