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金融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金融租賃公司依法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
第十五條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租賃物的所有權應當進行登記,金融租賃公司應當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範疇的,金融租賃公司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租賃物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