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海市公安局關於調整部分貨車城市快速路禁行措施的通告1。本通知所稱城市快速路包括延安高架、南北高架(含盧浦大橋)、內環高架(含南浦大橋、楊浦大橋)、中環路(含上中路隧道、龔俊路隧道)、逸仙高架、滬閔高架、虹梅高架、北宅。未列入《通告》的城市快速路,按照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誌所示實施上述交通管理措施。